| 关于安全工作的规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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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范,熟练掌握灭火器用法,不得随意改动供电线路。
2、如遇停电,工作人员应严格按配电机房操作流程进行操作,双回路电流不能同时开启,严禁随意开关供电设备。
3、工作人员应保持警觉,随时查看设备用电情况,如发现线路发热,有异味,用电不正常等情况,应停止用电,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查处。
4、如遇因电失火,工作人员应迅速将电源切断,再用灭火器将火扑灭,并及时报告。
5、防盗报警装置的启用、值领班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开(关)红外线报警装置。
6、防火安全、防火重点位置,如:发电机房、机房、制作室、播音室、录音室、档案室等,做到一日三查。 |
2007-07-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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